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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行政救濟法專題研究四 Seminar on 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 (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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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期 |
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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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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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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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號 |
LAW7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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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識別碼 |
A21 M9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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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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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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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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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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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星期三10,A(17:30~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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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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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教室:霖研四1701。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生命科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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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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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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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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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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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學期本課程之主題為「暫時權利保護」,將著重行政爭訟法上之「停止執行」與「保全程序」(假扣押、假處分)作為權利保護制度之一環的探討。其中,這個制度的實體裁判要件、實體審查標準、程序進行,以及暫時權利保護作成後之結果等,當然為主要研究的標的。但除此之外,本制度與民事訴訟上之類似制度(保全程序、假執行)的關係,乃至行政爭訟上暫時權利保護與憲法訴訟的關連性,包括 (1) 憲法訴訟上之暫時權利保護(暫時處分)、(2) 行政爭訟上暫時權利保護作為裁判憲法審查之標的,以及 (3) 在前揭 (2) 的程序進行中之暫時處分等三大問題,也將是本學期所擬探討的議題範圍。
PS.本學期之本課程從第二週(9月11日)開始上課。相關的加退選問題亦將於該日上課時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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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本課程原則上在學期開始之數週內,將先由授課教授講授相關議題之梗概,並提出重要的爭點所在。嗣後,再視修課者人數,每週由一名學生或分組輪流報告某一相關議題,並於授課老師主持下,由另一名或另一分組學生與談該報告之內容,乃至全部修課學生進行討論,以期修課者能深入瞭解行政爭訟法上之暫時權利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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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修習者請利用自行加強行政爭訟及憲法訴訟,其中特別是暫時權利保護制度的基本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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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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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另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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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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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第一次上課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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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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