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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刑事司法與社會專題二 Seminar on Criminal Justice and Society(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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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期 |
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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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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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蘇凱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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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號 |
LAW5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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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識別碼 |
A21 U0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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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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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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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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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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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星期二8,9(15:30~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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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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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原則上開學後加簽6名研究生,視情況調整。教室:法律學院第四會議室。 限學士班學生 且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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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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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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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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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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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1. 這堂課設計給「研究所同學」和「已經修畢刑總、刑分、刑訴,且考慮讀研究所的大學部高年級同學」,透過「實作」的方式,教大家「怎麼進行刑事法的基礎研究」。
2. 具體而言,這堂課著重訓練同學的兩種能力:
(1) 將之前學過的刑事實體與程序、學理與實務概念串連起來,更深入地理解刑事司法這一個「系統」究竟如何運作的能力。
(2) 訓練以書面和口頭論述和表達爭點的能力,包括使用輔助工具(如投影片)的能力。
3. 上述這兩種能力,只聽老師說是不夠的,必須在「實作」中才能習得 ,因此這堂課設計為小班的「專題」課程,而不是大班的「演講」課程。每堂課都會安排同學做報告,沒有輪到報告的同學要負責進行書面和口頭的評論。
還沒有修畢刑總、刑分與刑訴的同學,或者還有很多必修課在進行中的同學,建議不要選修,否則不容易感受到學習的樂趣。
4. 這堂課很適合「有考慮讀研究所的大學部同學」,和已經進入研究所但是對於「如何進行研究」不甚瞭解的同學。這堂課訓練的研究能力,不論在從事司法實務工作,或是基礎學理研究,都是必備的。研究所同學僅有少量加簽,且安排在期初進行報告,示範給大學部的同學看報告如何進行、論述如何形成。
5. 其他課程細節將在第一堂課說明,請有意選修本課程的同學務必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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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1.使學生瞭解刑事司法系統的原理與運作方式。
2.使學生習得從事法學研究的基礎能力。
3.使學生學以致用,具備運用課堂習得的刑事法知識,融會貫通分析本土社會具體事例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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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1. 修課同學應於課前閱讀當週指定文獻範圍,出席課程,並參與討論。
2. 修課同學應依分配之週次,以個人或分組方式(視修課人數而定)就選定之專題,於學期中進行一至二次「口頭」專題報告(具體方式老師上課會教,這是本課程主要的學習內容,同學不用緊張)。並於期末繳交6000-10000字的「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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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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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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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請參見課程進度表,將於第一堂課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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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請參見課程進度表,將於第一堂課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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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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