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證券交易法
Securities Regulation 
開課學期
114-2 
授課對象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曾宛如 
課號
LAW5030 
課程識別碼
A21 U0620 
班次
01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6,7(13:20~15:10) 
上課地點
萬2311 
備註
限法律系大三&大四及科法所選課,加選亦同,其他系所勿選。勿寄信詢問加簽,開學後經面談加選20人。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0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證券交易法為公司法之特別法,凡涉及公開發行公司之規範,主要係由證券交易法加以規制。其管理對象不僅限於市場交易行為,亦涵蓋公開發行公司之有價證券募集與私募等事項,因此證券交易法之法規名稱與其實質規範內容間,略有差異。
本課程將介紹證券交易法所稱「證券」之意義,並探討證券如何透過初級市場與次級市場之運作,與投資人建立法律與交易關係。課程亦將分析證券發行何以需受法律規範,以及相關監理規範之內容與其效果。
此外,本課程亦將闡述公開發行公司之經營者應遵循之相關規定,以及其不遵守時應負擔之責任。藉由資訊之確實、真實且適時揭露,將得促進資本市場之公開、透明與效率。最後,課程將介紹資本市場參與者之架構及其角色分工,以協助學生建立完整之證券市場法制理解。 

課程目標
1. 建立證券交易法之基本架構
協助學生掌握證券交易法之立法目的、核心概念及主要規範體系,理解其作為公司法特別法之定位與功能。
2. 理解證券與資本市場之運作模式
引導學生認識證券之法律意義,並理解證券如何透過初級市場與次級市場之運作,與投資人及資本市場產生關聯。
3. 認識證券發行與交易之監理
探討證券募集、發行與市場交易行為為何需受法律規範,並理解證券市場如何監理。特別是反詐欺之本旨,透過不實陳述、內線交易及操縱市場等各種面向之法規予以懲罰。
4. 掌握公開發行公司之治理與義務
說明公開發行公司於資訊揭露、公司治理等面向之義務,並理解其對於市場、投資人之重要性。
5. 培養理論與實務結合之法律分析能力
透過案例討論與制度解析,使學生能將證券交易法規範運用於具體市場事件與實務爭議之分析。
6. 理解資本市場參與者之角色與制度架構
介紹主管機關、交易所、證券商、投資人及其他市場參與者之功能與法律責任,建立完整之市場法制觀念。 
課程要求
同學應全程出席,若有事、病假請告知教學助理授課大綱於第二次上課時課堂發放。
勿寄信詢問加簽,其他問題請聯絡課程助理:林語謙(r13a21101@ntu.edu.tw) 
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余雪明 證券交易法
賴英照 證券交易法論
劉連煜 新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
曾宛如 證券交易法原理 增修八版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1.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2.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