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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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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週 |
2/22 |
(一)課程及學習方法介紹-本學期課程簡介、期中報告分組〔請先自行列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訴字第421號藥害救濟法事件、100年度訴字第883號都市更新事件、101年度訴字第564號環境影響評估事件及105年度訴字第385號勞動基準法事件的判決書,以便依各自喜好決定參加的組別〕、推舉聯絡人及討論決定期末考所需時間。
(二)行政訴訟事件的審理流程-簡介行政法院受理訴訟事件的程序審查及實體審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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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週 |
3/01 |
和平紀念日遇例假日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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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 |
3/08 |
一般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一)-裁判費與訴訟救助。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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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週 |
3/15 |
一般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二)-審判權及管轄權。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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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週 |
3/22 |
一般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三)-當事人能力、訴訟能力、訴訟代理權、起訴期間、一事不再理及既判力。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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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週 |
3/29 |
一般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四)-法定程式及其他要件、訴訟利益。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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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週 |
4/05 |
民族掃墓節遇例假日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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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週 |
4/12 |
實例解說-講解模擬卷宗及討論〔原因案件: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訴字第732號考試事件,會先發模擬卷宗,請事前自行列印並閱覽歷次判決(2次)及訴願決定(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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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週 |
4/19 |
期中考試-時數移改為學生撰寫期中案例報告〔原因案件: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訴字第421號藥害救濟法事件(一)、100年度訴字第883號都市更新事件(二)、101年度訴字第564號環境影響評估事件(三)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85號勞動基準法事件(四),會先發給模擬卷宗,同學分4組撰寫期中案例報告,繳交日期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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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週 |
4/26 |
特別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一)撤銷訴訟、(二)課予義務訴訟。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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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週 |
5/03 |
特別實體判決要件的審查-(三)確認訴訟、一般給付訴訟及其他訴訟、(四)訴訟類型的選擇與轉換。請於課前依上傳的ppt檔內容預習相關實務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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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週 |
5/10 |
實體判決理由的審查及實體判決(一)-爭點整理、裁判基準時、規範審查。
實體判決理由的審查及實體判決(二)-證據調查及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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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週 |
5/17 |
實體判決書的寫作方法-第一審通常程序實體判決書的寫作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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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週 |
5/24 |
期中案例報告(一)、(二)(請各組每位成員依序說明期中案例報告、討論及講評,請其他同學事前自行列印並閱覽歷審判決書、訴願決定書、司法院釋字第767號解釋暨大法官意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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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週 |
5/31 |
期中案例報告(三)、(四)(請該組每位成員依序說明期中案例報告、討論及講評,請其他同學事前自行列印並閱覽歷審判決書、訴願決定書)。
對於未來法律人的期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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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週 |
6/07 |
預定於非上課時段的5月20日上午參訪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並實際觀摩言詞辯論庭開庭實況。今日補假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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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週 |
6/14 |
端午節(放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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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週 |
6/21 |
期末考試-實體判決書擬作〔現場發給模擬卷宗,請於2-3小時(時間由同學討論後決定)內完成一篇判決書,可以參考所有六法、教科書、筆記等資料及不具上網功能的電子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