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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社會安全制度與法律 Social Security Systems and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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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期 |
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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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學程 人口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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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孫迺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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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號 |
LAW4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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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識別碼 |
A21 U3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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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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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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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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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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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星期一3,4(1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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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霖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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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人口學程選修領域(三):保險與福利。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80人 外系人數限制: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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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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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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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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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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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社會安全制度與法律是一門深受價值立場與政策取向影響的法律,也是一門結合不同法領域、跨越不同學門的新興法領域。近年來社會福利國家之建構及相關法制在我國逐漸受到重視,除有大量的立法產生外,相關的法律爭議問題亦逐漸浮現。
本課程希望能在既有的法律體系上,導引同學認識此一新興法領域,讓同學先瞭解社會福利國家的基本價值立場、涵蓋哪些領域、有哪些基本建制原則,以掌握看似技術性的法律規定。本課程依單元內容,亦將延伸至相關的憲法、行政法與民法議題。本課程希望讓同學對社會法能有基本的瞭解,也希望能培養法律系同學綜合分析運用不同法律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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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 理解憲法社會國原則及其在我國的落實
• 理解並掌握我國社會法的法律體系
• 理解並能分析我國社會法相關法律爭議問題與政策改革之核心論述
• 瞭解國際人權公約對社會公平與社會安全制度的規範及其內涵
• 瞭解其他社會福利國家之政策與法律發展變遷及其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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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課程進行方式】
本課程以授課教師講授為主(搭配ppt 檔),再搭配時事或大法官解釋案例,於課堂中與同學進行討論。
【加退選規則】
(有關加退選的問題,請勿再寄信予授課教師。)
(一)本課程的先修科目為「憲法」及「行政法」,在教室容量的容許範圍內,符合先修條件的同學均開放加簽;若加選人數超過教室容量,原則上將以抽籤方式決定。有加簽需求的同學,請務必於第一週到課。
(二)於發放授權碼時,將確認是否修過憲法及行政法。
(三)其他有關加退選事項,請與助教聯繫(信箱:r12a21012@ntu.edu.tw),並於信中註明系級、姓名、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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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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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請來信約時間 naiyisun@ntu.edu.tw
請用email寄信,勿直接以ntu cool系統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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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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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台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主編,社會法,四版,元照,2025。
Eberhard Eichenhofer著,林谷燕等譯,德國社會法,台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出版,新學林總經銷,2019。
其餘單篇文章參見課程大綱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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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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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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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期末考 |
83% |
【學期成績計算方式】
學期成績總分共120分,以期末考(總分100分)及議題分析報告(總分20分)之分數合計得出。
另依上課參與、出席狀況酌為加分,學期總成績視需要統一調整,學期總成績最高98分。
【期末考範圍】
涵蓋全學期線上與實體課程內容。 |
2. |
議題分析報告 |
17% |
(因系統設定問題,本項目百分比顯示為0%,計分方式以說明欄文字為準。)
本項目占學期成績20分,與期末考合計共120分。
【議題分析報告之要求】
(一)本學期議題分析報告主題設定將在開學時公布,報告可個人自己撰寫,亦可2位同學一組,作更深入討論,字數約2000-3000字左右。
(二)報告內容如有參考相關文獻、網頁資料務必確實引註,引註不實或有抄襲情事,報告不予計分。(請參考台大法學論叢格式:https://www.law.ntu.edu.tw/center/index.php/格式範本)
(三)如有使用生成式AI,必須引註,說明使用何種AI、提問為何,內文中引用AI提供答案之處,須以不同字體標示。
(四)繳交日期:5月5日(一)晚上12點以前,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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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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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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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形式 |
以錄音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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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繳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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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
書面(口頭)報告取代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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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由師生雙方議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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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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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週 |
2/17 |
課程介紹、福利國家的歷史演進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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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週 |
2/24 |
社會法之概念及社會法之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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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 |
3/3 |
社會福利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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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週 |
3/10 |
憲政國家秩序下的社會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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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週 |
3/17 |
憲政國家秩序下的社會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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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週 |
3/24 |
社會救助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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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週 |
3/31 |
社會救助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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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週 |
4/7 |
社會保險法– 通則
社會保險法– 就業保險法(非同步線上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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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週 |
4/14 |
社會保險法 – 年金制度(一)勞保與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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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週 |
4/21 |
社會保險法 – 年金制度(二)勞保與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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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週 |
4/28 |
社會保險法 – 年金制度(三)國民年金與老農津貼
社會保險法 – 年金制度(四)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與年金改革(非同步線上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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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週 |
5/5 |
社會保險法 - 職災保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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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週 |
5/12 |
社會保險法 – 全民健康保險(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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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週 |
5/19 |
社會保險法 – 全民健康保險(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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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週 |
5/26 |
社會保險法 – 全民健康保險(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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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週 |
6/2 |
期末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