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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稅務訴訟專題討論三 Seminar on Tax Litigation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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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期 |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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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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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葛克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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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號 |
LAW5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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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識別碼 |
A21 U3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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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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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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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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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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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星期二7,8,9(14:20~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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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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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教室為法1304。與大學部合開。 總人數上限:6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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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11STL_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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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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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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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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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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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一、課程緣起
自89年施行行政訴訟新制以來,稅務訴訟依舊高居行政訴訟案件量之最大宗,諸多爭訟案例係源於新興金融商品或保險、信託等,如認購權證及投資型保單等,傳統教科書的稅法學理早已無法全盤涵蓋,擬儘可能貼近實務爭訟的核心-會計與訴訟實務。
二、課程內容及進行方式
本學期課程計畫以《稅務違章案件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相關案例為題,揀選數則典型判決,每次上課,第一節課先由碩士生進行分組報告,除須分析案例經過、成因、兩造事實法律爭議點及判決理論架構,第二節課則由有實際從事稅務訴訟經驗的律師、會計師以當事人代理人之地位,分從法律與會計角度進行分析,並試擬可行的訴訟架構,評估進一步救濟,如再審、上訴或聲請釋憲的可能性,第三節課為綜合研討,開放與會嘉賓自由提問並由報告同學回應,最後由教授給予若干簡評。本課程學期末將課堂報告蒐羅編輯,以案例分析的專書方式發表出版。
三、授課師資
本課程的開課教師為葛克昌教授。另每堂課由擁有稅務訴訟經驗的律師、會計師各一位,以實務工作者角度,協助案例分析的教學。
四、備註
本課程固定於每學年上學期開課,下學期則不開課。
本課程為三學分,有全新課名及課號,先前有修過稅務爭訟專題討論或稅務爭訟專題研究者,仍得修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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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1、促進稅法的教學、研究與實際案例接軌,避免教學過度理論化。
2、透過引進稅法實務工作經驗豐富的律師、會計師,協助上課學生可藉由多元化、案例式教學及研究,對稅務訴訟實務更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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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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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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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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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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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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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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