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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勞動法專題討論一 Seminar on Labor Law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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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期 |
1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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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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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徐婉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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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號 |
LAW5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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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識別碼 |
A21 U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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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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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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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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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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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星期一6,7(13:20~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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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霖研六1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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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總人數上限: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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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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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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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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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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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學期勞工法專題討論上課內容將以勞動法的基本問題作為研究對象。
第一次上課時排定同學之報告順序。每週上課指定一名或兩名同學做30-50分鐘的口頭報告,其他同學每週均有參與討論(包括發問)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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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課程目標在於從學理及實務的角度出發,深入研究勞動法之各項基本問題,並訓練同學勞動法研究及論文寫作之能力與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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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限修過勞工法(A01 33400)或勞動法(A01 28150)的大學部學生選修,歡迎對勞動法有興趣的大學部同學參與本課程。第一次上課將排定報告順序,因此請選課的同學務必出席。此外,期待所有參與本課程的同學都能熱心參與討論。
本課程非常重視平時的出席與討論,一學期缺席以兩次為限。上課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亦將酌扣成績。我每週都會登記「出缺席」以及「發言次數及該次發言成績」,以作為期末評分之依據。如果經常出席課程「有困難」的話(特殊事由可請假),不建議選修本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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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過去的經驗,已經選到課同學,經常有三分之一到半數退選。這不僅造成「想選課又選不到課的同學」的困擾,其實對於我和教學助理準備教材、安排課程也有若干的影響。如果真的想要選修本課程,煩請於第一次上課時務必出席,在聽完課程說明之後,當場決定要不要選課(同學當然有退選的自由),然後我們決定報告順序。確定要選課的話,我或教學助理會發給授權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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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
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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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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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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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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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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