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氣候變遷法專題研究
Seminar on Climate Change Law 
開課學期
100-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葉俊榮 
課號
LAW5028 
課程識別碼
A21 U409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5,6(12:20~14:10) 
上課地點
法研4 
備註
與大學部合開。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3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01Climatechange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一面倒地傾向經濟發展的結果,造成許多環境問題。其中,人為因素所導致的氣候變遷,造成了自然環境與人文社會的劇烈衝擊,也漸漸在科學證據的有力佐證之下,成為無法否認的事實。自1980年代開始,氣候變遷議題即躍上國際舞台,成為國際社會關切的重要環境議題之一。晚近以來,氣候變遷對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影響,已經到了無法忽視的程度。如何減緩及調適氣候變遷的效應,遂成為國際社會今後必須共同努力的目標。而在氣候變遷的治理上,能否成功因應這項挑戰的關鍵,在於法律與政策的層面。
氣候變遷是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嶄新議題。氣候變遷具有「大尺度」的時空特殊性。時間上,氣候變遷的特色是延續性與累積性;空間上,氣候變遷是跨國界的議題。此外,氣候變遷更是個跨科界而無所不包的議題,科際整合的色彩相當濃厚。這些特性都是因應氣候變遷所不能忽略的關鍵,也正是這些特質使得氣候變遷成為全新的特殊議題,而傳統的法律與政策的框架,顯然不足以應付這項挑戰。如何建構一套適切的氣候變遷法學,是本課程著眼的核心問題。 

課程目標
本課程由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政策工具(policy instrument)、關鍵議題(targeted issues) 、制度規範(norms)等四個面向為主軸切入,思考氣候變遷法學的建構。首先思考權力角力的國際舞台上,氣候變遷議題的發展脈絡以及所面臨的問題;其次探討氣候變遷相關的重要政策工具,包含經濟誘因工具、環境影響評估、環境責任法制等,分析其利弊得失;接著關切幾個與氣候變遷休戚與共的重要議題,包含能源、貿易、人權與正義、自然災害與調適等等;最後進入制度與規範面,從立法政策與司法部門,以及法律原則與國際法,分別探討傳統法律架構面臨何等衝擊,以及應該如何作調整。 
課程要求
本學期以上課講義為討論之基礎資料,修課同學必須研讀當週講義,並就指派之部分撰寫評論,本課程並相當重視修課同學的認真參與與課堂討論。同學並須選擇相關議題,撰寫期末報告。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2週
9/19  分析架構 
第3週
9/26  全球治理 
第4週
10/03  經濟誘因 
第5週
10/10  (國慶日放假) 
第6週
10/17  環境責任 
第7週
10/24  環境影響評估 
第8週
10/31  能源議題 
第9週
11/07  國際貿易 
第10週
11/14  人權與社會正義(停課一次,擇期補課) 
第11週
11/21  調適與自然災害 
第12週
11/28  氣候變遷與立法 
第13週
12/5  氣候變遷與法院 
第14週
12/12  法律原則與國際法 
第15週
12/19  停課 撰寫期末報告 
第16週
12/26  停課 撰寫期末報告 
第17週
1/2  停課 撰寫期末報告 
第13-1週
12/10  期末報告日(補最後三週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