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民事審判實務與法律文書寫作
Civil Procedure-trial Practices & Legal Writing 
開課學期
114-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李國增 
課號
LAW5534 
課程識別碼
A21 U414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9,10(16:30~18:20) 
上課地點
霖1302 
備註
法研所與科法所開學後加簽,法研所5名,科法所5名。
限學士班四年級 且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25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目的在於作為理論與實務的橋樑,運用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理論,學習民事事件處理之技術,培養法的思維方法。 

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
1. 要件事實論:根據當事人所主張之事實關係,分析出該當於實體法規定構成要件之必要事實,以明瞭其在訴訟上攻擊防禦之構造與爭點。
2. 訴訟程序論:了解法院與訴訟代理人於訴訟程序各階段的角色與訴訟活動內容。
3. 學習民事審判事件之處理技術,培養法的思維方法,適正為法的判斷。
4. 以案例作為素材,學習如何製作訴訟文書。 
課程要求
課程要求:
1. 學生必須上課,不得無故缺席。
2. 上課前預習指定教材,課後完成指定作業。
3. 對研習民事審判實務有熱情。
4. 法庭觀摩或法官學院參訪(自由參加)。 
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指定閱讀
1.民事裁判實務教材-清償借款事件(修訂版)-法官學院-2021
2.民事裁判實務教材-拆屋還地事件-法官學院-2021年
3.民事裁判實務教材-損害賠償事件-法官學院-2020年
4.民事裁判實務教材-移轉所有權登記等事件-法官學院-2024年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中測驗 
30% 
 
2. 
期末測驗 
30% 
 
3. 
平時表現 
40% 
出席率 參與討論 
  1.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2.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26  課程介紹、要件事實總論
訴訟程序審理流程(一) 
第2週
3/05  訴訟程序審理流程(二) 
第3週
3/12  訴訟程序審理流程(三)
訴訟文書撰寫-當事人書狀(一) 
第4週
3/19  訴訟程序審理流程(四)
訴訟文書撰寫-當事人書狀(二) 
第5週
3/26  卷宗演習(一)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第6週
4/02  卷宗演習(一)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第7週
4/09  卷宗演習(二)請求拆屋還地事件 
第8週
4/16  卷宗演習(二)請求拆屋還地事件
期中測驗(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擬作) 
第9週
4/23  擬作測驗講評(請求屋還地事件)
法院判決格式(一) 
第10週
4/30  法院判決格式(二)
卷宗演習(三)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第11週
5/07  卷宗演習(三)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第12週
5/14  卷宗演習(四)請求移轉所有權登記事件 
第13週
5/21  卷宗演習(四)請求移轉所有權登記事件 
第14週
5/28  期末測驗(繳交法院民事判決擬作)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上訴審及訴訟上和解之實務運作 
第15週
6/04  擬判測驗檢討
期末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