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法理論專題討論二
Study on Legal Theory (Ⅱ) 
開課學期
113-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莊世同 
課號
LAW5337 
課程識別碼
A21 U454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6,7(13:20~15:10) 
上課地點
 
備註
教室:霖研二1502。
總人數上限:2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一、 課程主題:法治與基本平等的理論反思

當代法治理論,無論是主張法律的來源無關其內容正義或道德與否的形式法治觀(formal conception of the rule of law),或是主張法治需以法律內容保障權利、尊嚴、社會正義、人民福利的實質法治觀(substantive conception of the rule of law),兩者皆宣稱每一個人「法律之前平等」(equality before the law)。此一平等宣稱意謂著,在法律之前,每一個人基本上都是平等的,就如同我國民法第6條明訂「人之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意指每一個人都有平等權利能力,也就是說,每一個人在法律上都是「基本平等之人」(basic equals)。

倘若每一個人在法律之前-無論是形式或實質法治觀-基本上都是平等之人,那麼人人有「基本平等」(basic equality)法律地位的根據,又是什麼?基於此一問題意識,本課程包括三項主題:(一)法治的當代理論反思、(二)基本平等的理論反思、(三)Jeremy Waldron(沃準)論基本平等,以期讓修課同學對法治與基本平等的理論關連,可以有深入的理解與掌握。
 

課程目標
反思法治概念的當代主要論述,進而對基本平等概念的當代理論進行分析與討論,以期讓修課同學這兩個重要概念有完整且不失深入的理解及認識。 
課程要求
上課要求與成績評量:

(一) 口頭報告:針對本課程閱讀文獻,每位修課同學至少進行1次口頭報告。
(二) 學期報告:每位修課同學,就本課程主題及文獻,繳交一份5000-10000字之書面報告,並在2024/12/21前繳交。
(三) 成績評量:口頭報告50%+學期報告50%
 
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看課程內容 
參考書目
上課補充。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1.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2.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