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國際投資法與投資仲裁專題討論一
Seminar 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and Investment Arbitration(Ⅰ) 
開課學期
113-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羅懋緯 
課號
LAW5615 
課程識別碼
A21 U537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6,7(13:20~15:10) 
上課地點
霖1403 
備註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60人
外系人數限制:1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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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跨境投資是推動全球經濟成長的重要支柱。近年來,跨國投資活動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主要原因在於其對於地主國的經濟發展、產業轉型,甚至是相關公共政策均可能產生重大影響。如一國基於重塑其關鍵科技產品生產供應鏈的考量,提供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誘因與保障,以吸引國際上知名晶片生產公司赴該國投資。除此之外,外人投資活動對地主國的外部成本易不容忽視;如跨國能源公司在地主國探勘原油或開採相關礦產時,對於周遭環境、生態、乃至於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均可能帶來衝擊。如何妥善處理跨境投資問題,以在吸引跨國資本、保障投資人權益,以及確保地主國公共利益間取得衡平,乃是現今國際投資法學界的重要課題。

當前國際法上對於外國投資的保障主要係由各國間所簽署的雙邊或複邊國際投資條約與協定所構成。本課程所稱之「國際投資法」的研究對象主要即為該國際投資條約與協定之相關實體規範,以及國際投資仲裁所牽涉的相關爭端解決程序性議題。迄2023年底為止,全球已有超過3000項雙邊投資條約與協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 BITs)以及自由貿易協定或廣義之經濟協定。除了針對外國投資設有實體保護之規範外,國際投資條約與協定之最大特色,在於其設有「投資人與國家」爭端解決機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DS)。「投資人與國家」爭端解決機制賦予外國投資人得直接訴諸國際仲裁機構(例如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或依據國際仲裁規則(例如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Arbitration Rules),對地主國提出投資仲裁以解決因投資所生爭端的機會。「投資人與國家」爭端解決機制係當代國際投資法之重要特色,但近年來其在運作上亦被批評有過度保障外國投資人,而忽略作為被告的地主國之公共利益維護,而使得國際投資條約及「投資人與國家」爭端解決機制產生了正當性危機。

本課程將針對國際投資法之緣起、發展及其跨境投資背後的政治與經濟分析為介紹。在建立背景知識後,本課程將分析國際投資條約與協定常見之實體規範,包括「投資」與「投資人」之定義、不歧視原則、公平與公正待遇原則(Fair and Equitable Treatment, FET)、充分保障安全原則(full protection and security)、徵收條款,以及例外規範等。此外,本課程亦將觸及投資仲裁在實務上所衍生的相關法律問題,如管轄權、投資仲裁的組成、投資仲裁程序、以及投資仲裁判斷執行與撤銷等。最後,本課程亦將就國際投資法的新興議題為介紹,包括投資與環境、公共衛生、人權,投資人義務,以及投資仲裁的改革等。
 

課程目標
本課程的目的,在提供同學了解國際投資法的原理原則、實務運作以及當前挑戰與未來之展望。  
課程要求
 
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每週四 15:30~16:30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1. Rudolf Dolzer et al.,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3rd ed., 2022).
2. David Collins, A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2023).
3. Krista Nadakavukaren Schefe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3rd ed., 2020).
4. Julien Chaisse et al. (eds), 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and Policy (2021).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課堂參與 
20% 
 
2. 
案例評論 
30% 
 
3. 
期末報告 
50% 
 
  1.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2.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上課形式
以錄影輔助
作業繳交方式
考試形式
書面(口頭)報告取代考試
其他
由師生雙方議定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5  課程介紹、投資協定之起源、趨勢與相關政治與經濟分析 
第2週
9/12  「投資人」與「投資」 
第3週
9/19  不歧視待遇原則I : 最惠國待遇原則 
第4週
9/26  不歧視待遇原則II:國民待遇原則 
第5週
10/3  公平公正待遇原則 
第6週
10/10  國慶日放假 
第7週
10/17  充分保障安全原則與傘狀條款(umbrella clause) 
第8週
10/24  徵收條款 
第9週
10/31  例外條款 
第10週
11/7  投資仲裁程序I:投資仲裁程序總論 
第11週
11/14  投資仲裁程序II:管轄權 
第12週
11/21  投資仲裁程序III:仲裁判斷之承認、執行與撤銷 
第13週
11/28  國際投資法新興議題I:正當性危機 
第14週
12/5  國際投資法新興議題II:投資協定與投資仲裁之改革方向 
第15週
12/12  案例評論報告 
第16週
12/19  案例評論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