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當代國際金融法制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Contemporary Issu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s (I) |
開課學期 |
106-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楊岳平 |
課號 |
LAW7625 |
課程識別碼 |
A21 M689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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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三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法1402 |
備註 |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3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62LAW7625_Finance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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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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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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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的目的,旨在針對當代發展中的重要金融法制議題進行專題討論,特別是針對基礎銀行及金融機構法課程無暇涵蓋到的進階議題,透過互動式的授課方式,建立學生對這些重要議題的認識及研究興趣。
本學期擬針對二大主題來進行討論。主題一為多層次金融系統,我們將探討不同類型的機構投資人的運作特色以及其與公司治理間的關係,以俾一方面認識傳統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監理問題,一方面了解機構投資人對公司治理帶來的衝擊。我們將逐一討論共同基金、私募基金、避險基金、創投基金、退休基金、主權基金及股權研究代理機構的監理問題與公司治理問題,期望能讓學生能更全面地了解新世紀金融體系的多樣貌。
主題二為國際金融,我們將探討跨境金融活動可能帶來的特殊當代議題,以俾一方面了解當代金融活動國際化的樣貌,以及金融活動國際化以後可能衍生的特殊金融監理議題。我們將逐一討論Volcker Rule、證券連通、跨國破產、綠色金融、外人投資以及國際貨幣政策,期望能讓學生認識到金融監理的國際面向。 |
課程目標 |
一、培養同學對當代重要國際金融議題的認識與興趣。
二、培養同學對相關金融法制的操作與分析能力。
三、培養同學對相關金融監理政策的思考與批判能力。 |
課程要求 |
一、每堂課程均有指定的閱讀文獻。視選課人數而定,每位選課同學將分配簡報一至二個主題(「簡報組」),另外分配負責一至二個主題的課堂討論(「討論組」)。
二、每週由簡報組同學負責於課堂開始時,針對負責的文獻進行至多20分鐘的簡報,簡報頁數總計不得超過20張。剩餘時間為課堂討論時間,由教授帶領討論,所有同學均參與討論,簡報組同學和討論組同學負責補充。
三、簡報組同學須於該周周二中午12:00以前將簡報的powerpoint檔上傳到CEIBA網站。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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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原則上為星期三下午,具體時間另以電子郵件確認。 |
指定閱讀 |
另行提供 |
參考書目 |
待補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課堂參與 |
50% |
課程原則上以討論方式進行,鼓勵同學踴躍參與。 |
2. |
期末報告 |
50% |
學生可選擇針對教授建議的主題或自選的主題,撰寫具有期刊文章性質的期末報告;或是針對教授設計的實際金融機構法問題,撰寫類似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備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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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8 |
(二二八放假) |
第2週 |
3/07 |
(教授請假) |
第3週 |
3/14 |
多層次金融系統(一)─導論 |
第4週 |
3/21 |
多層次金融系統(二)─共同基金 |
第5週 |
3/28 |
多層次金融系統(三)─避險基金與私募基金 |
第6週 |
4/04 |
(春假) |
第7週 |
4/11 |
多層次金融系統(四)─私募基金與創投基金 |
第8週 |
4/18 |
多層次金融系統(五)─退休基金 |
第9週 |
4/25 |
多層次金融系統(六)─主權基金 |
第10週 |
5/02 |
多層次金融系統(七)─股權研究代理機構 |
第11週 |
5/09 |
國際金融(一)─跨國銀行與Volcker Rule |
第12週 |
5/16 |
國際金融(二)─跨國證券與證券連通 |
第13週 |
5/23 |
國際金融(三)─跨國破產與金融監理 |
第14週 |
5/30 |
國際金融(四)─社會責任與綠色金融 |
第15週 |
6/06 |
國際金融(五)─跨國投資與國家安全 |
第16週 |
6/13 |
國際金融(六)─國際貨幣與央行政策 |
第17週 |
6/20 |
客座講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