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經濟行政法專題研究二 Seminar on Law of Economic Administration (Ⅱ) |
開課學期 |
110-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林明昕 |
課號 |
LAW5146 |
課程識別碼 |
A21 M999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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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三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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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教室:霖研二1502。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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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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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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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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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在經濟行政法領域中,所謂「雙階理論(Zweistufentheorie)」常常是國家用以與個別營利團體,甚至個人發生法律關係的法律技術性工具:政府採購(含促參)、補貼,甚至於公立設施之提供使用...,均能見其身影。不過在另一方面,這個理論,乃至其各種變型所衍生的問題,在學理與實務上也是爭議不斷。職是,本課程「經濟行政法專題研究」在本學期中,即擬以「雙階理論」為主題,全面性探討與該理論之應用有關的法律議題。
就此,本學期之本課程,將視修課同學多寡,先由授課教師以四週至五週之時間,親自講解有關「雙階理論」的諸多問題;其後再由修課同學自行由學術文獻或司法實務中,選擇相關題目,單獨,抑或分組於每週提出報告,並由另一位,抑或另一組同學提出評論,進而展開相關之討論。學期總評鑑,也將以同學的報告內容及課堂參與的表現等採計分數。 |
課程目標 |
本學期主要研究的議題如下:
一、雙階理論之源起
二、雙階理論之發展
三、雙階理論之爭議
四、雙階理論之不同適用領域
五、基本權利之國庫效力
六、行政契約 |
課程要求 |
建議修課同學能在語言能力範圍內,儘量參考外國(如英、美、歐盟、德、法、日...等)文獻與判例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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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三 12:30~13:30 備註: 並可另約時間 |
指定閱讀 |
無 |
參考書目 |
第一週上課時公布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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