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化學科/自然領域教材教法 Teaching Methods and Materials in Chemistry / Sci. & Tec. |
開課學期 |
112-1 |
授課對象 |
學程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
授課教師 |
佘瑞琳 |
課號 |
EduTch5440 |
課程識別碼 |
P01 U151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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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三1,2(8:10~10:00) |
上課地點 |
博雅307 |
備註 |
限教育學程學生修習,建議大三以上修習,詳見選課注意事項。與林萬寅合授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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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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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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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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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之宗旨為研習化學科之教材與教法。以化學專業課程為本質,結合教育學程所學習之教育概論、教育心理學、教學理論、評量方法等,實際練習運用於化學科教學中。課程內容包含:科學與化學教育之基本理念、高中化學課程大綱與課程標準、教科書與教材分析、化學與實驗課程教學、教案製作與試講。
註:課程安排與評分標準將隨修課學生人數及課程實施情況彈性調整。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主要目標為讓學生研習化學科之教材與教學方法。由討論分析化學教材之內涵,繼而編寫教案與試講,經由同儕或師生間觀摩學習與討論,改善自我教學方法,為將來正式試教作準備。
培養學生核心能力:
B. 培養課程、教學與評量之知能
D. 具備任教學科專業之知能
E. 整合任教學科知識與教育理論之實踐能力 |
課程要求 |
本課程以講演、課堂討論、作業、實習及試教為主。學生需對化學專業科目有清楚之觀念,配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研擬教案進行課堂試講,文獻回顧報告,及實驗實習,並應積極參與課堂討論。本課程以講演、課堂討論及報告為主。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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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備註: 電郵約定 |
參考書目 |
1. 教育部,2008: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2. 魏明通,1997:科學教育,五南:臺北市。
3. 張添洲,2000:教材教法-發展與革新,五南:台北。
4. 林瑞榮,1998:課程與教學 : 教材教法,南師院輔導處:臺南市。
5.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大學普通化學實驗》,第十五版,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台北,2022.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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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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