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表演戲劇/領域教學實習
Practicum in Performance Drama/arts 
開課學期
114-2 
授課對象
學程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授課教師
朱靜美 
課號
EduTch5566 
課程識別碼
P01 U447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9,10(16:30~18:20) 
上課地點
總一館114 
備註
實習課程。限教育學程學生修習。上課地點:文學院總一館114教室。
總人數上限:5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讓同學實地參與演練,且讓其他同學立即回饋。藉著表演藝術模擬教學實況,讓本學程學子了解專業知識的講授方式,及班級經營的技巧。透過教學個案的深入探討、教法策略的腦力激盪、教材教具的教學應用等方式,讓大家知道教學時可能碰到的重要問題及其解決方法,以及瞭解學生對表演藝術學門的學習心理。本課程另一核心是激發學生認知到表演藝術課程的其他潛能:透過集體創作、團體上台試教等活動,來和其它藝術學門:如音樂劇、歌劇、電影、動畫、戲劇文學等結合,以提升學生對美的創造能力,並具備教授美學經驗的技巧。、

 

課程目標
1. 養成未來藝術人文領域師資之教學授課能力。
2. 培養未來藝術人文領域師資班級經營之能力。
 
課程要求
課程要求包含:
1、 上台試教(個人及團體)
2、 集體討論與回饋
3、 個案研究
4、 專家研討 
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預期每週課前與課後學習時數:5小時。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備註: 請學生主動寄信與教師聯絡另約面談時間。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1. Salisbury, Barbara,《創作性兒童戲劇入門》,林玫君編譯,臺北:心理出版社,1986。
2, 范聖韜,《表演藝術應用:教學、療育、引導》,台北:五南,2018。
2. 廖順約,《表演藝術教材教法》,台北:心理出版社,2017。
3. Spolin, Viola,《劇場遊戲指導手冊》,區曼玲譯:。臺北:書林,1986。
4. 張曉華,《創作性戲劇原理與實作》,臺北:財團法人成長文教基金會,1999。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1.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2.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上課形式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作業繳交方式
延長作業繳交期限, 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考試形式
延後期末考試日期(時間)
其他
由師生雙方議定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