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科教學實習 Practicum in Civics and Social Science |
開課學期 |
102-2 |
授課對象 |
學程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
授課教師 |
吳秀玲 |
課號 |
EduTch5576 |
課程識別碼 |
P01 U457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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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9,A(16:30~19:15) |
上課地點 |
國發210 |
備註 |
限教育學程。 總人數上限: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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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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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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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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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課程設計】
本課程為教育實習系列課程的第二門課,主要目的在引導學生逐漸接觸了解中學教育場域,應用大學教室中所學的學科教學知識,初步嘗試實地教學。內容包括:
(1)教案研擬及討論:持續上學期「教材教法」單元教案設計,每週上課均須提出某一課或某一單元的教案。
(2)教學觀摩:帶領學生至中學校園,觀摩見習現職教師教學。
(3)真試教:安排學生針對一個單元,在中學教室中進行教學。
(4)評估與檢討試教成效:試教完畢安排現場教師指導討論,並且回到臺大課堂中進行指導與討論(可將試教單元以DV錄影下來帶回討論)。
有關教學實習的安排:由授課教師和修課同學共同決定擬觀摩和試教的學校(可從本校重點簽約實習學校與校友資源著手了解,進行聯繫),並透過師培中心與學校行政系統予以協助聯繫。
本課程為一學期、二學分課程,原則上,除每週固定上課討論教案外,為增進本課程的教學成效,及使學生完全投入國高中的教學情境,也將配合擬觀摩或試教學校的安排,採彈性上課方式(例如調整教案討論時間或假試教)。關於觀摩或試教等課程進行的方式,是由師培中心與簽約之實習學校聯繫後,教師再與實習學校之本課程負責人或學習輔導老師研定教學實習計畫(包括實習班級數、試教時數、實習時間等),之後,確實指導學生進行實習活動。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實與公民與社會科教材教法課程銜接,將公民與社會科教材教法課程之學科教學知識付諸實施,著重教案編寫、假試教與試教,以期為之後的教育實習和教師甄試,奠定較紮實的基礎。 |
課程要求 |
(1)預修課程:公民與社會科教材教法
(2)作業要求:每週上課均須提出某一課或某一單元的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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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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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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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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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1.黃政傑主編(1996):《教材教法的問題與趨勢》,台北:師大書苑。
2.張秀雄主編(1998):《公民教育的理論與實施》,台北:師大書苑。
3.郭俊賢、陳淑惠譯(1999):《多元智慧的教與學》(Teaching & Learning through Multiple Intelligences),台北:遠流出版公司。
4.田耐青譯(2002):《統整多元智慧與學習風格》(So Each May Learn),台北: 遠流出版公司。
5.張添洲(2000):《教材教法 : 發展與革新》,台北:五南圖書公司。
6.游寶達計劃主持(2010):《數位學習帶著走:教材製作與課程實施手冊》,台北: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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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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