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體育課選課說明   100.8.29

本校體育課為電腦選課,請同學務必依自己的條件並配合下列說明選課:

一、本校學士班一、二年級體育課為必修課程,課程規劃為「健康體適能」課程1學分與「專項運動學群」課程3學分。學士班學生必須修完兩大學群共4學分後方可畢業。

二、「健康體適能」僅於每年上學期開課,依體育室編定之班次,預先帶入大一新生之選課紀錄中,學生若因個人特殊因素無法隨班上課,得依規定辦理加退選。

三、「專項運動學群」課程採興趣選項分組上課,得自大一下學期起開始修習。

四、體育選修課程限下列學生修習:

() 已修滿必修課程之學士班學生。

() 碩、博士班研究生。

五、已修滿必修課程之學士班學生及碩、博士班研究生如欲修習「健康體適能」或「專項運動學群」等必修課程當選修學分,請於開學第三週辦理人工加簽。

六、選修課程不能抵必修學分,「健康體適能」課程1學分與「專項運動學群」課程3學分亦不得互抵。

七、體育課程每學期以修習二門課程為限,且以修習必修學分者為優先。初選階段限分發上最多一門體育,如需加選第二門,應於開學後之加退選期間始得以授權碼。

八、凡在體育館內上課者,請自備乾淨球鞋。

九、其餘體育課程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體育課程修課辦法。網址:http://cge.blog.ntu.edu.tw/law/curriculum/pe_course_selection/

十、臺大體育室網址http//www.pe.ntu.edu.tw/
體育室教學組聯絡電話:(023366-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