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課程」注意事項
1.
自105學年度新入學及已在學之大學部學生,通識課程15學分。
2.
學生應依據共同教育中心公佈之「各院系指定學生應修習通識課程領域一覽表」,修習其就讀學系指定領域之通識課程。修習所屬院系指定通識領域中的3個後,其餘開放自由修習。課程如兼跨2領域以上者得選擇計入其中任一領域。
3.
大一國文可與通識課程「文學與藝術 (A1)」、「歷史思維(A2)」、「世界文明 (A3)」,以及「哲學與道德思考 (A4)」等4個領域中任一領域相互充抵,至多3學分。故學生大一國文與通識修習方案有二:
3.1 6學分大一國文+12學分通識 (2個指定領域);
3.2 3學分大一國文+15學分通識 (3個指定領域)。
4.
修習基本能力課程可充抵通識學分,至多6學分。
5.
若該通識課程為該學生畢業學系之必修課程,或為其畢業學系所開授之課程,不得採計為通識課程學分。
6.
超修或不可採計之通識課程學分數,採計為選修學分。若學生畢業時之就讀學系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
7.
國際學生不受指定領域的限制。惟仍不得抵觸通識課程注意事項 5. 之規範。
「基本能力課程」注意事項
1.
「基本能力」指個人對其周遭資源(resources,含知識、訊息等) 做更佳運用之工具性技能,故基本能力課程 (Core Skill Course) 除傳授相關知識外,係以依循方法論的實作為授課核心之課程。透過實作,一方面提昇學生使用這些工具之技能與效率,另一方面則經由應用,訓練學生分析、批判、邏輯和統整等能力,培養其思辨、學習,以及轉化資源的能力。通常,這類課程也會藉由團隊合作的方式,激發學生之創意,收知識創新之效。
2.
基本能力課程概分為3個領域:寫作/溝通表達、資訊,以及設計等。
3.
自105學年度新入學及已在學之學士班學生,可修習基本能力課程以充抵通識學分,至多6學分。
4.
若該基本能力課程為該學生畢業學系之必修課程,或為其畢業學系所開授之課程,不得採計為基本能力課程學分。
5.
超修或不可採計之基本能力課程學分數,採計為選修學分。若學生畢業時之就讀學系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
6.
為提升學生修課彈性,故若干基本能力課程將採密集授課或線上課程形式。
「新生專題」注意事項
1.
修課資格:本課程限本校大一新生選修。每位新生一學期僅能修習一個班次,第二學期開設之班次以未曾修習過本課程的新生為優先。
2.
上課形式:本課程為專題討論課 (seminar),採小班教學,每班以25人為原則,以期促成教師和學生的頻繁互動與交流。
3.
課程內容:課程主題不限,由授課教師自行規劃有興趣之議題作為專題討論的主題,但修課不須具備任何先備知識或修習任何先修課程。
4.
學 分 數:本課程為2學分之選修課程,該學分是否納入畢業學分由各學系自行決定。
5.
評分方式:學期成績以通過 (pass) /不通過 (no
pass) 表示之,由教師依課堂參與、書面或口頭報告等自訂評分標準。
6.
上課時間:上課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晚間18:30~20:10為原則 (中間不休息),每週上課一次。
7.
上課地點:凡校園內的各種合適空間,有助學生敞開心胸之地點,例如男女生宿舍等 (即使安排在男舍或女舍,男、女生均可選修) 均可作為授課環境,以期營造一個輕鬆、舒適、溫暖的學習氛圍,並打造一個讓新生有歸屬感的學習團體。
「新生講座」注意事項
1.
凡有興趣之大學部學生均可修習,非限大一新生。
2.
學期成績以通過 (pass)/不通過 (no pass) 表示之,由授課教師自行根據課堂參與、書面或口頭報告等設定評分標準。
3.
學 分 數:本課程為2學分之選修課程,該學分是否納入畢業學分由各學系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