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專題」注意事項

1.          修課資格:本課程限本校大一新生選修。每位新生一學期僅能修習一個班次,第二學期開設之班次以未曾修習過本課程的新生為優先。

2.          上課形式:本課程為專題討論課 (seminar),採小班教學,每班以25人為原則,以期促成教師和學生的頻繁互動與交流。

3.          課程內容:課程主題不限,由授課教師自行規劃有興趣之議題作為專題討論的主題,但修課不須具備任何先備知識或修習任何先修課程。

4.            數:本課程為2學分之選修課程,該學分是否納入畢業學分由各學系自行決定。

5.          評分方式:學期成績以通過 (pass) /不通過 (no pass) 表示之,由教師依課堂參與、書面或口頭報告等自訂評分標準。

6.          上課時間:上課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晚間18:30~20:10為原則 (中間不休息),每週上課一次。

7.          上課地點:凡校園內的各種合適空間,有助學生敞開心胸之地點,例如男女生宿舍等 (即使安排在男舍或女舍,男、女生均可選修均可作為授課環境,以期營造一個輕鬆、舒適、溫暖的學習氛圍,並打造一個讓新生有歸屬感的學習團體。

 

 

「新生講座」注意事項

1.          凡有興趣之大學部學生均可修習,非限大一新生。

2.          學期成績以通過 (pass)/不通過 (no pass) 表示之,由授課教師自行根據課堂參與、書面或口頭報告等設定評分標準。

3.            數:本課程為2學分之選修課程,該學分是否納入畢業學分由各學系自行決定。

 

 

「通識課程」與「基本能力課程」注意事項

1.          105學年度已在學或新入學之學士班學生,應修習通識課程15學分。轉學生、降級轉系學生,應依轉入年級學生之入學學年度為標準。入學之當年度第一學期即辦理休學者,應依其復學學年度為標準。進修學士班學生應修習通識課程8學分。

2.          通識課程分為「文學與藝術 (A1)」、「歷史思維 (A2)」、「世界文明 (A3)」、「哲學與道德思考 (A4)」、「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 (A5)」、「量化分析與數學素養 (A6)」、「物質科學 (A7)」、「生命科學 (A8)」等八大領域。學生應依據共同教育中心公佈之「各院系指定學生應修習通識課程領域一覽表」,修習其就讀學系指定領域之通識課程。滿足3個指定領域,其餘不受指定領域限制。

通識課程如兼跨兩個領域者,得選擇計入其中任一領域。

國際學生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3.          大一國文可與通識課程A1~A44個領域中任一領域相互充抵,至多3學分。

106學年度起,「大一國文」調整為「大學國文」,分為「大學國文一」與「大學國文二」,各自獨立,學生應至少修習1門大學國文;修習2門大學國文可充抵通識課程A1~A44個領域中任一領域,至多3學分。僑生、國際學生應依本校「僑生、國際學生大學國文輔導辦法」修習。

學生在大學國文與通識之修習方案有二:

3.1   6學分大學國文+12學分通識 (2個指定領域)

3.2  3學分大學國文+15學分通識 (3個指定領域)

4.          經共同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核准並公布之專業基礎科目,可採計為通識學分 (共同教育中心網頁的課程資訊)

5.          共同教育中心將規劃及開設基本能力課程。「基本能力」指個人對其周遭資源 (resources,含知識、訊息等) 做更佳運用之工具性技能,故基本能力課程 (Core Competencies Course) 除傳授相關知識外,還著重依循方法論的實作。透過實作,一方面提昇學生使用這些工具之技能與效率,另一方面則經由應用,訓練學生思辨、分析、批判、邏輯、統整乃迄於資源轉化等思維能力。目前本校可採計為通識學分的基本能力課程計有3類,包括寫作/表達、資訊,以及設計等。

修習基本能力課程可充抵通識學分,至多6學分。

6.          經認可為兼充通識課程或基本能力課程之一般課程,或可採計為通識學分之專業基礎科目,若為該學生畢業學系之必修課程,或為其畢業學系所開授之課程,不得採計為通識學分。

7.          超修或不可採計之通識課程或基本能力課程,採計為一般選修。惟若學生畢業之學系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