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體育課選課說明   105.07.27

本校體育課為電腦選課,請同學務必依自己的條件並配合下列說明選課:

一、本校學士班一、二年級體育課為必修課程,課程規劃為「健康體適能」課程1學分與「專項運動學群」課程3學分。學士班學生必須修完兩大學群共4學分後方可畢業。

二、「健康體適能」僅於每年上學期開課,會預先帶入大一新生必修課程中,學生若因個人特殊因素無法隨班上課而退選,且欲選擇其他時段健康體適能課程,則請先取得該時段授課教師同意後始至體育室領取授權碼。

提醒:大一健康體適能課程因採隨班上課,每班人數都很多人,不見得每位老師都願意收其他系所學生,建議同學退選前審慎思考。

大一上學期健康體適能退選後,也不能選修專項運動學群課程。

三、「專項運動學群」課程採興趣選項分組上課,得自大一下學期起開始修習。(專項課程同項目可重複選修,也計入畢業學分中)

四、體育選修課程限下列學生修習:

() 已修滿必修課程之學士班學生。

() 碩、博士班研究生。

五、已修滿必修課程之學士班學生及碩、博士班研究生如欲修習「健康體適能」或「專項運動學群」等必修課程當選修學分,請於開學第三週辦理人工加簽。

六、選修課程不能抵必修學分,「健康體適能」課程1學分與「專項運動學群」課程3學分亦不得互抵。

七、體育課程每學期以修習二門課程為限,且以修習必修學分者為優先。初選階段限分發上最多一門體育,如需加選第二門,應於開學後之加退選期間始得以授權碼。

八、參加校隊學生之學分可優先抵免專項運動學群之學分,俟專項運動學群3學分抵滿後,始得抵免健康體適能1學分。

九、凡在體育館內上課者,請自備乾淨球鞋。

十、其餘體育課程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體育課程修課辦法。網址:http://cge.blog.ntu.edu.tw/law/curriculum/pe_course_selection/

十一、臺大體育室網址http//www.pe.ntu.edu.tw/
體育室教學組聯絡電話:(023366-9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