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須知 – 1 普通化學、有機化學、分析化學課程及實驗選課注意事項 * 選課表單-台大化學系「化學課程/實驗修習申請書(外系生)」(表101) 請至化學系辦領取、或自本須知內引用、或自化學系網頁下載相關表格 |
一、 課程及實驗之分班與換班規定:
1. 各系應依「分班編組上課時間表」中授課對象別,選定所屬之分班課程及實驗班次,非因必修課程衝堂者一律不得換班;高年級補、選修之學生亦同。
2. 全年課程之上下學期,應選同一班次,否則不予計算學分。
3. 因衝堂(需檢具衝堂証明)或其他特殊原因致須換班者,須填寫「化學課程/實驗修習申請書(外系生)」,
課程須依序經(1)學生本系系主任認定確實必修衝堂(2)原班次之授課教授簽字同意轉出(3)新班次之授課教授簽字同意轉入(4)化學系主任核章同意後始可轉班。
實驗須依序經(1)擬換入實驗班之實驗助教簽字同意(2)實驗負責教師簽字同意(3)化學系主任核章同意後始可轉班。
※核准之申請書須檢附於加退選單以茲佐證,加退選單上仍須正式加簽,否則不予計算學分。
二、 課程修習及跳修規定:
1. 普通化學為有機化學及分析化學之先修科目,未修習者,不得修習「有機化學」或「分析化學」課程。惟曾修習「普通化學」而未通過者,須與「有機化學」或「分析化學」課程併修。如有特殊情形者,須填具「化學課程/實驗修習申請書(外系生)」,檢附相關資料並依序經(1)授課教授(2)學生本系系主任(3)化學系主任核章同意後方可跳修(核准之申請書須檢附於加退選單以茲佐證,加退選單上仍須正式加簽)。未完成手續者,均不同意修習。
2. 有機化學上、下及有機一、二課程均設定擋修,但授權原授課教師決定是否讓學生跳修(學生須填寫「化學課程/實驗修習申請書(外系生)」,並如1依序完成核章程序後方可跳修,且須留在原班級修課(核准之申請書須檢附於加退選單以茲佐證,加退選單上仍須正式加簽)。未完成手續者,均不予同意修習。
3. 其餘本系所開全年課程,如普通化學上下、分析化學上下及物理化學上下,上學期未曾修習者不得直接先修習下學期;惟上學期經修習但未及格者,仍可繼續修習下學期課程。
4. 有機化學全年課程若上學期課程未通過但實驗通過者,不得改修下學期的半學年課程來搭配全學年的下學期實驗。
5.
符合普化課程修課條件之選修生及通識生免填申請書,請逕以加退選單經授課教授簽章同意後即可加選。
三、實驗修習及跳修規定:
1. 未修「普通化學」、「有機化學」、「分析化學」課程者,絕對不得先修該課程之實驗,不可只修實驗不修正課。
2. 全年實驗,未修習上學期者,絕對不得先修習下學期實驗。
3. 半學年實驗課程內容與全學年實驗課程內容不同,請勿錯選。
4. 普通化學實驗是有機化學及分析化學實驗之先修科目,未修習「普通化學實驗」者,絕對不得先修習「有機化學實驗」或「分析化學實驗」。
5. 曾修習「普通化學實驗」而未通過者,須與「有機化學實驗」、「分析化學實驗」併修。如有特殊情形,經實驗負責教師同意跳修者,須填具「化學課程/實驗修習申請書(外系生)」,依序經(1)擬換入實驗班之實驗助教(2)實驗負責教師(3)化學系主任核章同意後始可跳修(核准之申請書須檢附於加退選單以茲佐證,加退選單上仍須正式加簽)。未完成手續者,均不予同意修習。
6. 因每一實驗室空間有限,故須有修課學生人數之限制;當選課人數超過實驗室容量時,教師得視情況,請非該班次指定之授課對象或選修生轉班或退選。
7. 符合實驗修課條件之選修生,請填寫申請書核章後加選之。
8. 停修有機化學課程者實驗自動停修。
9. 「化學課程/實驗修習申請書(外系生)」可至化學系網頁系辦公佈欄之「化學系各項表單欄」 (http://www.ch.ntu.edu.tw/office/eform.htm) 下載表格。
(表101) 台大化學系「化學課程/實驗」修習申請書(外系生)
93.3修訂
(
學年度第
學期)
(※核准後請訂於加退選單後,作附件佐証用。每人填1張,可填選1-3科。除核章欄外,其餘資料請詳填,)
申請學生姓名 |
|
學號 |
|
系所年級 |
|
修課身份 |
□必修生(含轉學轉系 /重補修) □輔系/雙主修生 □選修生 | |||||||||||||||
I. 申請 項目 |
□跳修(有先修科目要求者,其先修科目曾修習未通過)->※III填A欄 □換班(必修生,無先修或先修通過,不擬修習排課時系上所指定之科目或班次者) -> ※III填B欄 □換班且跳修->※III填A欄+B欄 □加修(必修生,無先修或先修通過,未換班,初選未選擬加選指定修習科目班次者)->※III填A欄 □選修(選修生,無先修或先修通過) ->※III填A欄 ※普通化學課程之選修生及通識生免填本表,請逕於加退選單上加選經授課教師簽署即可 | |||||||||||||||||||||
II. 申請 科目
(※須填註先修科目分數) |
科目數 |
□ 1科 □2科 □3科 | ||||||||||||||||||||
(I) 課程 |
□普通化學(全年課:□上□下或□半年課) |
先修課程修習(分數) |
無 | |||||||||||||||||||
□有機化學(全年課:□上□下或□半年課) |
□普化( / )□有機上( ) | |||||||||||||||||||||
□分析化學(全年課:□上□下或□半年課) |
□普化( / ) | |||||||||||||||||||||
□其他(科目: ) |
( ) | |||||||||||||||||||||
(II) 實驗(需與課程併修) |
□普通化學實驗(全年:□上□下或□半年實驗) |
先修實驗 (分數) |
無 | |||||||||||||||||||
□有機化學實驗(全年:□上□下或□半年實驗) |
□普通化學實驗( ) | |||||||||||||||||||||
□分析化學實驗(全年:□上□下或□半年實驗) |
□普通化學實驗( / ) | |||||||||||||||||||||
□其他(科目: ) |
( ) | |||||||||||||||||||||
|
□ A欄(跳修/加修/選修) |
□ B欄(換班) | ||||||||||||||||||||
III. 申請 原因 |
□1.已併修:先修科目 曾修習未及格已併修 □2.無法併修:先修科目 曾修習未及格(或修習及格惟因轉學等原因未能抵免),但無法併修(原因:□a.本學期未開□b.衝堂(衝堂課程:□必修/□選修/□通識,名稱 上課時間 ) □3. 其他: □選修(選修生,無先修或先修通過) □加修(必修生,無先修或先修通過,未換班) □其他補充說明: |
□1.衝堂:應修班級名稱 班次 時間 衝堂 (衝堂課程:□必修/□選修/□通識,名稱 上課時間 ) □2.其他: □擬修習該類科目中學分數較高者 □其他補充說明: | ||||||||||||||||||||
檢附佐證憑核 |
1.成績單 2.衝堂者另附衝堂證明(檢附衝堂2科目之上課時間表) –1.2均可自課程網路列印 |
1.主修系必選修表 2.衝堂證明(檢附衝堂2科目之上課時間表) –1.2均可自課程網路列印 | ||||||||||||||||||||
IV授課教師核章 |
1.課程 |
科目1 |
授課 教授 簽章 |
1. |
應選科目班次授課教授簽章 |
1. |
擬換班次授課教授簽章 |
1. | ||||||||||||||
科目2 |
2. |
2. |
2. | |||||||||||||||||||
科目3 |
3. |
3. |
3. | |||||||||||||||||||
2.實驗 |
擬修 實驗班 助教 簽章 |
□實驗室確可容納 □先修/併修課程 |
擬修 實驗班 負責教授簽章 (註3) |
|
擬修 實驗班 助教 簽章 |
□實驗室確可容納 □已先/併修課程 |
擬修 實驗班 負責教授簽章(註3) |
| ||||||||||||||
V.系主任核章 |
3. 主修系主任 簽章 |
※課程換班者須先核此欄(認定確實必修衝堂
|
4. 化學系核章 (化學系辦) |
| ||||||||||||||||||
註1.相關規定詳-選課須知-1:『普通化學、有機化學、分析化學課程及實驗選課注意事項』 註2.核章欄須依序核章 註3. 實驗班負責教授:(1)普化實驗佘瑞琳老師(同位素館204室) (2)有機實驗何東英教授(中心館202室)(3)分析實驗何國榮教授(化學館207室) (4)物化實驗林萬寅教授(化學館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