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第1學期地質科學系(所)學生選課注意事項:
一、 大學部:
1. 本系畢業學分數為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含) (共同必修+通識教育+系訂必修+選修)
2.請參閱http://info.ntu.edu.tw/→「課程」→「各系所必修課程查詢」
3.96學年入學學生請依本系通識課程新規定:
(1)本系六大指定領域:
「文學與藝術」、「歷史思維」、「世界文明」、「哲學與道德思考」、「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生命科學」。
(2)學生至少應修習18學分之通識課程,僅限上述六大指定領域且每一指定領域至少修習一門課程。如兼跨兩個領域者,得計入其中任一領域。
(3)修習非本系指定領域課程,不計入通識課程。
(4)修習本系所開通識課程,不計入通識課程學分。
(5)修習本系所開或本系所屬領域之通識課程,得計入選修學分。
(6)超修之其他領域通識課程,不計入選修學分。
4. 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所訂教務章則條例實施。
二、研究生:
1. 碩士班研究生畢業學分為三十學分(其中論文六學分與專題討論一及二各一學分)。各組學生選修該組學分數不得少於八學分。
2. 博士班研究生畢業學分為三十學分(其中論文十二學分與專題討論一及二各二學分)。
3. 請參閱http://info.ntu.edu.tw/→「課程」→「各系所必修課程查詢」。
4. 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所訂教務章則條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