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課選課注意事項

一、本校軍訓課程已於八十三學年度起全面改為選修,同學可依教務處規定時間內上網選課。(研究所選修軍訓同學請比照大學部辦理) 

二、軍訓課程目前皆為「第三類課程」,同學確定選上課程後,如欲調整上課時段,請經由網路,依照學校選課規定辦理,如無重大或特殊因素,不採取「人工加簽」。 

三、欲參加預官考選同學,於畢業前一年依年度招生簡章規定時間報名,並須依序修畢(軍訓一、二、三、四)四學期軍訓,且每學期分數須達60分(含)以上,(四學期)總平均須達七十分()以上,始得報考(若任一學期軍訓成績未達六十分或未修,總平均成績不予列計)

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9928台軍()字第09900822904號函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同等學制之同一學期修習之軍訓課程折算役期,以一次為限,因故重(復)修或留級再修者,不得重複折算役期。軍訓課程重復修習者,『名稱相同之課目』無論修習次數,教官是否同人,成績只計最高分者,以一學期計列,成績合格,始得列計報考預官考選資格之一,並依規定8小時折抵一天折抵役期,如有小數點之天數即捨去,取整數天數例如:只修一學期軍訓課及格,取得成績者,即18×2小時=36小時,可折抵4.5天,小數點捨去,依規定折抵4

    依本辦法修習大學軍訓...四,共四學期課程可折抵18天,高中加大學軍訓課程,最高可折抵30天。

五、為避免重復修習軍訓課程,屆時取得成績後,無法折抵役期,導致教學資源浪費暨爭議,故於990226簽奉核定:本校「軍訓課程每學期只能選修一門課」,請選修軍訓課程同學依規定選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