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法學緒論
Introduction to Legal Science 
開課學期
101-1 
授課對象
 
授課教師
陳昭如 
課號
LAW1050 
課程識別碼
A01 11110 
班次
01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5,6,7(12:20~15:10) 
上課地點
法1506 
備註
法律系大二以上(含大二)不得選修,但轉系、轉學生不在此限。外系人數限10人。兼通識A5*。。A5*: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領域。可充抵通識
總人數上限:8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11introlaw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的目的在於提供法學的入門性思考知識,以及批判性法學思維的訓練,探究「什麼是法律」這個必須被不斷回答的核心問題:何謂法律?法律的效力何在、如何產生效力?如何區分有效性與實效性?法律的強制性何在,強制與制裁的關係為何?如何解釋法律、適用法律、批判法律、甚至挑戰法律?作為一門導論性的課程,本課程不僅要從法的內在理論說明法學基本概念,也非常強調以批判的角度來思考法律,思辯「法律人」的意義,以及法律人在法律的形塑、實踐與再造中所可能扮演的角色。一般認為法學教育的目的,是在訓練法律人的思考方式(think like a lawyer),這門課程希望提供的,是訓練「批判的法律人思考方式」(think like a critical lawyer)。因此,我們也將從不同理論觀點以及群體身分來思考思考法律與社會的關係,包括:種族/族群與法律、性別與法律、階級與法律、法律與文學等等。
本課程非常著重課程的參與、獨立思考和理性的溝通對話,以及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其主要目的在於作為以做為法律學教育新鮮人的法律專業訓練入門,以及非法律系學生的法學通識入門。
 

課程目標
批判法律思維的訓練 
課程要求
本課程非常重視同學們的積極參與學習,並表現在上課的學習態度、每週指定閱讀材料的掌握、課堂討論的參與、CEIBA討論版的發表,最終能將學習的成果表現於期末考試的筆試測驗。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每週一 15:30~17:30 
指定閱讀
參見課堂大綱 
參考書目
1. 指定教科書
李太正等,法學入門(台北:元照,2012)
2. 其他參考書目
(1) Bernhard Schlink著,張寧恩譯, 我願意為妳朗讀(Der Vorleser)(台北:皇
冠,2000)
(2) Iran McLeod著, 楊智傑譯,法理論的基礎(台北:韋伯文化,2005)
(3) Judith Baer著,官曉薇、高培桓譯,法律之前的女性:建構女性主義法理學
(台北:商周,2000)。
(4) 邁可•桑德爾,正義:一場思辯之旅(台北:商周,2011)
(5) Raymond Williams,關鍵詞 : 文化與社會的詞彙(台北:巨流,2003)
(6) Richard Posner著(楊惠君譯),法律與文學 (台北:商周,2002)
(7) Larenz(陳愛娥譯), 法學方法論(台北:五南,2006)
(8) David Cardland(劉宗為、黃煜文譯), 懲罰與現代社會(台北:商周,2006)
(9) 台北律師公會等,青春的偷竊歲月(台北:商周,2004);相遇(台北:商周,
2005)
(10) 張娟芬,無彩青春(台北:商周,2004);殺戮的艱難(台北:行人,2010)
(11)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大法官,給個說法(1)(2)(3)
(12) 黃茂榮,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台北:三民,2005)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課堂表現 
15% 
至少於課堂上發言一次。上課注意事項:不得使用電腦或其他電子設備做與課堂無關之用途(如:上FB、批踢踢等)。 
2. 
ceiba討論區參與 
25% 
針對上課所指定之討論問題,發表至少四次意見,每次意見不得少於200字,不得遲於指定期限發表。 
3. 
期末考試 
60%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11  導論 
第2週
9/18  [何謂法律?– 法律人不能不思考的問題]
*法學入門,頁5-16、75-79。
**顏厥安,「自然法與實證法」,法令月刊,54卷9期(2003),頁93-99。
 
第3週
9/25  [法律與道德及其他社會領域]
*法學入門,頁80-91、98-104。
**邁可•桑德爾,正義:一場思辯之旅(台北:商周,2011),頁105-116。 
第4週
10/02  [在事實與規範之間]
*彼德•英格利許X布魯斯•塞爾斯著,龐元媛譯,法律,不只是法律 – 行為與社會事實在法律判決時的角色(台北:博雅書屋,2012),頁123-149。
**邱文聰,「被忽略的(立法)事實:探詢實證科學在規範論證中的可能角色兼評釋字第584號解釋」,台大法學論叢,37卷2期(2008),頁233-282
 
第5週
10/09  [法學中的基本概念、法律的淵源和種類]
*法學入門,頁17-30、107-132。
**黃茂榮,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頁80-111。
 
第6週
10/16  [法的效力與制裁]
*法學入門,頁30-37、135-143。
**李佳玟,在地的刑罰,全球的秩序(台北:元照,2009),頁227-255。
***張娟芬,殺戮的艱難(台北:行人,2010) 
第7週
10/23  [法的適用:法律解釋方法]
*法學入門,頁145-166。
**Larenz(陳愛娥譯), 法學方法論(台北:五南,2006),頁217-275。
 
第8週
10/30  [漏洞補充]
*法學入門,頁167-173。
**Larenz(陳愛娥譯), 法學方法論(台北:五南,2006),頁281-311
 
第9週
11/06  [法律體系與法律變遷]
*法學入門,頁41-67。
**Lawrence Friedman, 美國法導論(,台北:商周,2004),頁347-379。
 
第10週
11/13  [法律專業]
*造雨人(The Rainmaker)(1998)。
**陳昭如,〈訴訟參加的社會運動-一個台灣女性主義法學教授的溫哥華札記(3)〉,《在野法潮》,第14期,2012。
 
第11週
11/20  [正義與不正義的面貌]
*Iran McLeod著, 楊智傑譯,法理論的基礎(台北:韋伯文化,2005),頁177-182、188-193。
**邁可•桑德爾,正義:一場思辯之旅(台北:商周,2011),頁159-187。
***吳乃徳,〈服從權威是邪惡的根源嗎?〉,思與言,47卷3期(2009),頁1-25。
 
第12週
11/27  [種族/族群與法律]
*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關鍵詞 : 文化與社會的詞彙(台北:巨流,2003),「種族」
**McIntosh, P. (1988) “White privilege and male privilege: A personal account of coming to see correspondences through work in Women’s Studies”
***詹順貴,國家法制高牆下實現原住民族土地與自然資源權利的困境──從國土規劃與環境治理談起,台灣原住民族研究季刊,4卷3期(2011),頁183-217 
第13週
12/04  [性別與法律]
*陳昭如,〈婚姻作為法律上的異性戀父權與特權〉,女學學誌,27期(2010),頁 113-199。
**雷文玫,「建立女性在法律裡的主體地位」,朱蒂思.貝爾(Judith Baer)著,官曉薇、高培桓譯,法律之前的女性:建構女性主義法理學(台北:商周,2000),頁19-43。 
第14週
12/11  [階級與法律]
*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關鍵詞 : 文化與社會的詞彙(台北:巨流,2003),「階級」
**林佳和,「勞動與勞動憲法」,收於蘇永欽編,部門憲法,頁353-393
 
第15週
12/18  [法律與文學]
*Richard Posner著,吳文婷譯,法律與文學,頁410-421
**張娟芬,無彩青春(台北:商周,2004)
• Bernhard Schlink著,張寧恩譯, 我願意為妳朗讀(Der Vorleser)(台北:皇冠,2000)
 
第16週
12/25  學期總回顧 
第17週
1/01  迎接2013年與期末考的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