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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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主題 |
第1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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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第2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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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來時路:台灣婦運法律改革的歷史]
.陳昭如,〈創造性別平等,抑或與父權共謀?關於臺灣法律近代西方法化的女性主義考察〉,《思與言》,第40卷第1期(2002),頁183-248
.陳昭如,〈改寫男人的憲法:從平等條款、婦女憲章到釋憲運動的婦運憲法動員〉(出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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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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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法學的理論流派]
.陳昭如,〈受害者或加害者?初探女性主義法學中的受害者政治〉,收於殷海光基金會主編,《自由主義與新世紀台灣》(台北:允晨,2007),頁373-420
.雷文玫,〈建立女性在法律體制裡的主體地位〉,朱蒂思.貝爾(Judith Baer)著,官曉薇、高培桓譯,《法律之前的女性:建構女性主義法理學》(台北:商周,2000),頁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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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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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中的性別平等]
.陳宜倩,〈法律體系中性別平等論述的生產與實踐初探--以大法官解釋為例〉,《全國律師》,第10卷第5期(2006),頁44-58。
.李立如,〈司法審查之表述功能與社會變革:以性別平等原則在家庭中的落實為例〉,《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7卷第1期(2008),頁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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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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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為女人?女性參政與平等原則]
.楊婉瑩,〈由民主代議政治的的理論與實踐檢視性別比例原則〉,《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第13卷第3期(2001),頁205-244。
.姜貞吟,〈女性作為政治行動者:台灣女性參政圖像的反思〉,《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76期(2009),頁277-316
.蔡宗珍,〈性別平等與女性保障名額制度〉,司法院主辦,《司法院大法官九十五年度學術研討會:憲法解釋與平等權之發展》(下冊),200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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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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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隔離與教育平等]
.黃昭元,〈純男性軍校與性別歧視--評United States v. Virginia一案判決〉,《歐美研究》,第33卷第3期(2003),頁461-539。
.陳婉琪、許雅琳,〈重探高等教育科系性別隔離的影響因素:技職與學術取向教育之對比〉,《台灣社會學刊》,第48期(2011),頁15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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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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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假 |
第8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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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構養家的男人/持家的女人:勞動法拆解不平等性別分工]
.張晉芬,《勞動社會學》,頁217-266(2011)。
.劉梅君,〈超越「保護」與「限制」的女性主義爭辯:以「勞動基準法」女性夜間工作及延長工時規定為例〉,《政大勞動學報》,第21期(2007),頁55-90。* 第一次作業
*討論第一次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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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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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不姓由你?挑戰父權]
.彭渰雯、洪綾君,〈為何從母姓?夫妻約定子女姓氏的影響因素調查〉,《女學學誌》,第28期(2011),頁1-54。
. 陳昭如,〈在棄權與爭產之間 —— 超越被害者與行動者二元對立的女兒繼承權實踐〉,《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8卷第4期(2009),頁133-228
.李立如,〈婚姻家庭與性別平等—親屬法變遷的觀察與反思〉,《政大法學評論》,第95期(2007),頁17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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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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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婚由你?挑戰異性戀特權]
.陳宜倩,〈改寫異性戀霸權腳本?--通姦罪與罰之女性主義法學透視〉,《世新法學》,第2卷第1期(2008),頁1-42。
.陳昭如,〈婚姻作為法律上的異性戀父權與特權〉,《女學學誌》,第27期(2010),頁11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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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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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役的母職與志願役的父職]
.雷文玫,〈界定為人父母的資格〉,收於台灣人權促進會,《2002台灣人權報告》(台北:前衛,2003)
.官曉薇﹐〈反身的凝視:台灣人工流產法制及其法社會背景分析〉,《思與言》,第47卷第4期(2010),頁13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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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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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暴力與法律對策]
.謝如媛,〈刑法規範下的家庭秩序〉,《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5卷6期(2006),頁291-329
.李佳玟,〈女性犯罪責任的敘事建構- 以鄧如雯殺夫案為例〉,《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4卷第6期(2005),頁1-56
.鄧如雯、趙炎冰殺夫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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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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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暴:插入的迷思]
.李佳玟,〈近年來性侵害犯罪之刑事政策分析--從婦運的角度觀察〉,《中原財經法學》,第14期(2005),頁41-114。
.王曉丹,〈聆聽「失語」的被害人〉,《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80期(2010),頁15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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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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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擾或玩笑?性管制或性自主?]
.凱瑟琳•麥金儂(Catharine A . MacKinnon)著,賴慈芸等譯,《性騷擾與性別歧視:職業女性困境剖析》(台北:時報,1993),頁47-88。
.陳素秋,〈女性主義轉移法律公、私界線之實踐台灣的性騷擾立法探究〉,《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76期(2009),頁7-55。
.蔡宗珍,〈性騷擾事件之法律適用與救濟途徑之分析-以公務人員間之性騷擾事件為中心〉,《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77期(2011),頁39-80。
*討論第二次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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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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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看由你,性不性由你?]
.陳昭如,〈導讀:言語的力量〉,收於Catharine A. MacKinnon, 邵允鐘等譯,《言語不只是言語》(台北:博雅書屋,2010),頁7-31。
.彭渰雯,〈基層員警取締性交易的執行研究:批判性詮釋途徑之應用〉。 《公共行政學報》,第 28 期(2008),頁 115-151。
.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理由書與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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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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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出國開會,停課一次 |
第17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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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婚姻與外傭現象]
. 藍佩嘉,《跨國灰姑娘:當東南亞幫傭遇上臺灣新富家庭》(台北:行人,2008),頁53-89。
.陳昭如,〈性別與國民身分--台灣女性主義法律史的考察〉,《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5卷第4期(2006),頁1-103
.郭書琴,〈逃家的妻子,缺席的被告?外籍配偶與身分法之法律文化初探〉,《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22期(2007),頁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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