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女性主義與法律
Feminism and Law 
開課學期
102-2 
授課對象
學程  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  
授課教師
陳昭如 
課號
LAW2021 
課程識別碼
A01 2039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7,8(14:20~16:20) 
上課地點
法2201 
備註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10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22LAW2021_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性別不平等,是已成為過去的歷史,或是當下的現實?許多人或許會認為,至少在法律上,男女已經相當平等了:法律不再強制子女應從父姓或監護權父親優先,夫妻財產分別所有但貢獻共享,強暴與性騷擾、親密暴力是一種犯罪,雇主不得性別歧視受雇者或求職者,還必須提供育嬰家庭照顧假,憲法甚至規定不分區立委中女性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因著這樣的看法,人們傾向於認為,即便「社會現實上」仍有性別不平等存在,那是因為「性別差異」所然(例如教育與職業上的性別隔離),或者是因為文化傳統仍然桎梏著人們的行動,造成法律在落實上的限制,因此平均只有1.5%的父母約定子女從母姓、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有約八成三是女性)。在這樣的觀點下,法律上的性別平等幾乎已經達成,剩下的是法律落實的加強與社會文化的改造。然而。這樣的觀點真的毫無問題嗎?
本課程的目的是瞭解上述的觀點如何形成,並挑戰之:不只社會現狀不平等,現行法律也並不平等。我們將透過理論與實踐的交叉思辯,來探究女性主義與法律的關係,一方面瞭解法律如何反映並形塑性別權力關係,另方面也思考女性主義理論與運動如何可能改變法律、從而改變社會、改變生命的樣貌;自由女性主義的法律改革促成了何種成果、又有什麼樣的限制,基進的女性主義法律改革可能何在。我們將由女性主義的在地觀點來思考法律的多種可能樣態與其歷史動態:作為分配協商資源與權力的機制、發聲與論辯的場域、追究責任的機制、權威的形式…。這樣的思考將挑戰法律上的性別平等與現實上的性別平等之間的界限,也要求重新思考平等的真諦。我們將首先對於不同女性主義法學的理論流派做一簡單的概覽,並從憲法的性別平等規範與審查標準來思考不同的性別平等理論,其次則就參政、教育、勞動、婚姻與家庭、親密暴力、性侵害、性騷擾、色情與性交易、跨國遷移等領域分別進行探究。本門課程以臺灣為探討對象,但將適度帶入國際視野的思考、以及國際女性人權的關懷。
 

課程目標
瞭解女性主義與法律的關係並運用於日常生活的批判實踐及法律的學習中 
課程要求
這不是一門老師負責講課、同學負責聽講抄筆記的課程。本課程非常重視同學們對於女性主義與法律議題的關懷與熱誠,以及將此熱誠表現在積極參與討論、期中作業以及期末考試上。
學期成績的計算方式如下:
1. 出席與課堂討論參與:10%
2. 網路討論參與:10%(「有意義」地參與至少三次)
3. 期中作業:30% (繳交至少兩次作業,每次作業不得少於1000字)
4. 期末考試:50%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見每週進度 
參考書目
1. 顧燕翎主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台北:女書,1996)
2. 顧燕翎、鄭至慧主編,女性主義經典(台北:女書,1999)
3. 朱蒂思.貝爾(Judith Baer)著,官曉薇、高培桓譯,法律之前的女性:建構女性主義法理學(台北:商周,2000)
4. 凱瑟琳?麥金儂(Catharine A . MacKinnon)著,賴慈芸等譯,性騷擾與性別歧視:職業女性困境剖析(台北:時報,1993)
5. Catharine A. MacKinnon, 邵允鐘等譯,《言語不只是言語》(台北:博雅書屋,2010)
6. Rosemary Tong著、刁曉華譯,女性主義思潮(台北:時報,1996)
7. Allan Johnson著、成令方等譯,性別打結:拆解父權違建(台北:群學,2008)
8. 民間司改會,傷害我的是最親密的人?家庭暴力危機與因應(台北:商周,200)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17  課程介紹 
第2週
2/24  【回首來時路:台灣性別法律改革的歷史】
.陳昭如,〈創造性別平等,抑或與父權共謀?關於臺灣法律近代西方法化的女性主義考察〉,《思與言》,第40卷第1期(2002),頁183-248
.陳昭如,〈來時路上的光與影:女性主義法律改革的歷史、現狀與課題〉,《婦研縱橫》,95期(2011),頁 28-35。
 
第3週
3/03  【女性主義法學的理論流派】
.Martha Chamallas, Past as Prologue: Old and New Feminisms, 17 Mich. J. Gender & L. 157 ( 2010).
 
第4週
3/10  【憲法中的性別平等】
.李立如,〈司法審查之表述功能與社會變革:以性別平等原則在家庭中的落實為例〉,《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7卷第1期(2008),頁31-78
.陳昭如,〈改寫男人的憲法:從平等條款、婦女憲章到釋憲運動的婦運憲法動員〉,《政治科學論叢》,52期(2012),頁43-88。
 
第5週
3/17  【什麼是平等?參政與教育的比較】
.黃長玲,〈差異政治的形成:1946年婦女保障名額制訂的歷史過程〉,《政治科學論叢》,52期(2012),頁89-116。
.蔡宗珍,〈性別平等與女性保障名額制度〉,司法院主辦,《司法院大法官九十五年度學術研討會:憲法解釋與平等權之發展》(下冊),2006年12月9日。
.黃昭元,〈純男性軍校與性別歧視--評United States v. Virginia一案判決〉,《歐美研究》,第33卷第3期(2003),頁461-539。
 
第6週
3/24  【理想勞工的性別】
.張晉芬,《勞動社會學》,頁217-266(2011)。
.劉梅君,〈超越「保護」與「限制」的女性主義爭辯:以「勞動基準法」女性夜間工作及延長工時規定為例〉,《政大勞動學報》,第21期(2007),頁55-90。
 
第7週
3/31  【法律與家庭父權】
.陳昭如,〈還是不平等 -- 婦運修法改造父權家庭的困境與未竟之業〉,《女學學誌》,第33期(2013)
.李立如,〈婚姻家庭與性別平等—親屬法變遷的觀察與反思〉,《政大法學評論》,第95期(2007),頁175-277。
 
第8週
4/07  【婚不婚由你?挑戰異性戀特權】
.陳宜倩,〈改寫異性戀霸權腳本?--通姦罪與罰之女性主義法學透視〉,《世新法學》,第2卷第1期(2008),頁1-42。
.陳昭如,〈婚姻作為法律上的異性戀父權與特權〉,《女學學誌》,第27期(2010),頁113-199。
 
第9週
4/14  【母職:生育的階級、種族與性別政治】
.官曉薇﹐〈反身的凝視:台灣人工流產法制及其法社會背景分析〉,《思與言》,第47卷第4期(2010),頁135-190。
.陳昭如,〈打造墮胎權 ─ 解嚴前墮胎合法化的婦運法律動員與權利構框〉,《中研院法學期刊》(出版中,2014)
.邁可•桑德爾,《正義:一場思辯之旅》(台北:商周,2011),頁105-116。
 
第10週
4/21  【親密暴力與法律對策】
.謝如媛,〈刑法規範下的家庭秩序〉,《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5卷6期(2006),頁291-329
.李佳玟,〈女性犯罪責任的敘事建構- 以鄧如雯殺夫案為例〉,《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4卷第6期(2005),頁1-56
 
第11週
4/28  【強暴:權力問題】
.李佳玟,〈近年來性侵害犯罪之刑事政策分析--從婦運的角度觀察〉,《中原財經法學》,第14期(2005),頁41-114。
.王曉丹,〈聆聽「失語」的被害人〉,《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80期(2010),頁155-206
.陳昭如,〈基進女性主義的強暴論〉,《思想》,第23期(2013),頁207-233。
 
第12週
5/05  【性騷擾:性別歧視問題】
.凱瑟琳•麥金儂(Catharine A . MacKinnon)著,賴慈芸等譯,《性騷擾與性別歧視:職業女性困境剖析》(台北:時報,1993),頁47-88。
.蔡宗珍,〈性騷擾事件之法律適用與救濟途徑之分析--以公務人員間之性騷擾事件為中心〉,《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77期(2011),頁39-80
 
第13週
5/12  【色情:反歧視與言論自由】
.陳昭如,〈言語的力量: 麥金儂《言語而已》導讀〉,臺灣法學雜誌,台灣法學雜誌,193期,頁53-66。
. 陳宜中,〈色情管制爭議中的言論自由〉,《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21卷3期(2009),頁389-429
 
第14週
5/19  【買賣性:平等與自由的辯難】
.麥金儂,〈人口販運、娼妓制度與不平等〉,《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第44期(2013),頁1-63。
.謝世民,〈猥褻言論、從娼賣淫與自由主義〉,《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第16期(2006),頁1-41
 
第15週
5/26  教師出國開會 
第16週
6/02  端午節 
第17週
6/09  【全球化下的跨國婚姻與外傭現象】
. 藍佩嘉,《跨國灰姑娘:當東南亞幫傭遇上臺灣新富家庭》(台北:行人,2008),頁53-89。
.陳昭如,〈性別與國民身分--台灣女性主義法律史的考察〉,《國立台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5卷第4期(2006),頁1-103
.郭書琴,〈逃家的妻子,缺席的被告?外籍配偶與身分法之法律文化初探〉,《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22期(2007),頁1-40。